半岛网11月4日讯(记者 李志波)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各学前教育机构今冬取暖费仍然按照四个半月、每月20元收取,一个冬季的取暖费是90元。
针对一些家长关心的托幼费报销标准问题,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也给予了明确解释。按照有关规定,幼儿父母单位可按照单月、双月报销托幼费中管理费和代办费。其中管理费每月50元。代办费不同类别幼儿园标准不一,分别为:实验、示范类幼儿园80元;一类幼儿园60元;二类幼儿园45元;三类幼儿园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