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教通字[2009]053号.doc
青教通字〔2009〕53号
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学校,机关各处室: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现将《青岛市教育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停课预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迅速传达和学习。各单位要立即将《指导意见》传达到各中小学校的干部、教职工,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和掌握指导意见的内容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停课预案。各单位要根据指导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好本区市、本学校的停课预案。
三、严格执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特别是要切实做好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确保将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单位于6月16日前将停课预案通过金宏网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联系人:李翠莲
联系电话:82751006,13863981578
二○○九年六月十四日
青岛市教育局
防控甲型H1N1流感停课预案的指导意见
世界卫生组织已将全球甲型H1N1流感的警戒级别提升为六级,为充分做好疫情爆发期间中小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托幼机构等,下同)的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青岛市教育局、中共青岛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甲型H1N1流感防控与应急预案(试行)》,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组织领导
在青岛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青岛市教育局、中共青岛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负责对全市中小学校甲型H1N1流感停课期间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并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处置工作。
各区市教体局和各学校在所辖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停课预案。
二、停课预案的启动条件和发布机构
根据我市疫情动态及中小学校的发病情况,若发生个案或疑似案例,报请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后,视疫情情况决定部分学校停课、部分区域学校停课或全市学校停课。
1.学校出现1例以上疑似或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由青岛市教育局、中共青岛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报请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后,宣布该校停课,同时启动预案。
2.部分学校发生在短时期内同时出现疑似或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由青岛市教育局、中共青岛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报请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后,视疫情情况宣布部分学校停课、部分区域学校停课或全市学校停课,同时启动预案。
3.按照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停课,同时启动预案。
4.停课期间,学校内外的教学、课外活动以及各项比赛暂停。
三、应对措施
停课前:
1.各学校负责向学生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向家长说明停课原因,并由家长签字,班主任教师负责收回,确保每位家长了解情况。
2.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和宣传教育工作。向学生进行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消除师生的恐慌心里,减轻心理负担和压力。
3.向学生提出停课期间自主学习、休息计划的指导意见和要求。
4.建立家庭与学校联络体系,随时保证信息畅通。
停课期间:
1.市教育局(各区市教体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每日上午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情况,研究疫情,及时处理解决相关问题。专设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专人值班制度。
2.各中小学教师停课期间坚守工作岗位,每人包干负责若干名学生,每天至少通信联系一次,及时了解学生健康、自学情况,并随时向家长通报情况。
3.各中小学校在停课期间,对新发现的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人、疑似病人须做好登记,立即按规定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市、区疾病预防控机构做好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
4. 各中小学校在停课期间,有条件的要利用网络建立“空中课堂”,按照教学计划要求,设计网上教学课时、内容和学生电子作业,提供学习网址,让学生及时学习知识并了解疫情动态;没有条件的学校和学生,教师也要每天通过电话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学习辅导。
5.对于停课后无人照看的小学生,可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继续到校。学校应安排学生到教室、阅览室、微机室、会议室等场所自学,每个房间只限10人。
6.建立监督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督促、检查指导各中小学校停课期间各项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问题严重并造成危害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复课后:
1.各中小学校在学生到校前一天,要进行彻底卫生扫除和消毒,重点是教室、宿舍、食堂、课桌椅等相关场所和物品,并随时保持教室处于通风状态。
2.要做好复课后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时,做好学生的课程补习及辅导工作。
3.继续严格晨检制度,建立体温测量登记制度,向学生发放《学生体温自测记录卡》,上学前在家中填好,到校后,交给班主任教师,由学校校医进行汇总统计。如没有填写《学生体温自测记录卡》的同学,由学校校医负责进行补测并登记。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