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年龄儿童的安全保护和教育

不同年龄儿童的安全保护和教育
        儿童弱小,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对不同年龄儿童,应进行不同的安全保护和安全教育。
0—1周岁。这一时期的孩子尚在襁褓之中,生长发育比任何时期都快,因此,应着重进行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抚育人员要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对易引起意外事故的情况应有预见性。凡孩子活动的周围都应配备安全设施,护理孩子时不能用提物的方式,突然提起小儿的手臂,或用粗重的动作给孩子穿衣,以免引起关节脱位;给孩子洗澡时,要先倒冷水,后倒热水,以防烫伤;不要给小儿玩细小颗粒状的物品,以免吸入气管;孩子可独睡小床或与母亲分被睡,头边勿放小毛巾等物,母亲切忌边睡边哺乳,以防乳头或部分身体衣被等堵塞小儿口鼻发生窒息。
    2 —3岁。这一时期的孩子语言、动作明显发展,模仿性很强,自己会走动,活动范围扩大,但自我防护意识差,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因此要着重安全环境的创设和对孩子进行安全行为的教育。如热水瓶应放置在孩子够不着的地方,火柴、打火机、小刀、药物等应妥善保管;教育孩子不要爬高,不要玩危险物品等。可以通过“体验”的方式,激发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如有的孩子喜欢用手到处乱抓乱摸,甚至连烧热的水壶也不放过,此时大人可“示范”用手摸一下水壶,随即把手拿开,嘴里喊着“烫”,脸上作痛苦状,然后握住孩子的手迅速摸一下壶盖,使他感到烫。有过这种体验,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如电熨斗、电饭煲等,只要大人喊一声“烫”,孩子的手就会下意识地缩回去。
    利用周围生活中发生的事故,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也是很好的教育方式。如有孩子被转动的风扇“咬”破手指、血流不止,或放鞭炮炸伤眼睛,或从高处摔下造成骨折等,生活中他人的教训,都可成为丰富孩子生活经验的范例,也是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好教材。
    3、 4—6岁。这一时期的孩子大脑发育已接近成人,他们能精确地认识外界事物,能较好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但孩子容易兴奋、激动,还特别好动,因此应着重让孩子建立安全的概念,引导他们知道什么是安全的,什么是不安全的,以及后果如何,并训练孩子对意外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能力。如与伙伴玩耍时不要打闹推拥,不在路旁、水边玩耍;教孩子识别一些常见的符号、标志,如行人过马路要走横道线,小心触电,有毒,安全通道等,告诉孩子每个标志、符号包含的意思,使孩子学会主动地保护自己;让孩子多参加体育活动并掌握运动技能,从而使孩子动作灵活,思维敏捷,减少事故的发生;还要让孩子“动手做”,从中获得自我保护能力,如教孩子用针绣花,用剪刀剪纸花,用小刀削东西等,并告诉孩子使用这些工具时应注意的问题。
    对这一时期的孩子幼儿园还可开设自救、自护课程,经常练习,形成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掌握一定的自救自护技巧。当突发灾难来临时,孩子是惊慌失措,胡乱逃生,孩子不惊不慌,沉着应对,这取决于孩子的自救自护能力强弱,而这种能力的获得必须经过演练。另外,为了应对生活中的突发事件,父母可让孩子记住几个常用的电话号码,如110,119,120等,同时要告诉孩子,这些电话不能随便乱打。
    让我们重视儿童的安全保护和安全教育,愿所有的儿童都能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